分發入學 【註:詳細規定請以當年度簡章內容為準。】
檢定標準:英文(前標)
指定考試採計科目及方法:
國文 x1.50
英文 x2.00
數學乙x1.00
歷史 x1.00
地理 x1.00
同分參酌:1.英文 2.國文 3.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