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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國立成功大學外語中心誠徵EMI PD專案工作人員1名

【職稱】EMI PD專案工作人員

【名額】正取1名

【資格條件】
1、 大專院校碩士(含)以上畢業。
2、 具備英語能力B2級以上,達C1級優先考慮(請參考CEFR語言能力參考指標)。
3、 具備熟練之電腦文書軟體應用能力(如Office之Word、PowerPoint、excel等)。
4、 熟悉 Google Classroom、Cisco Webex 等相關教育科技工具,能支援線上課程運作及基本問題排除(具平台操作及後台管理經驗尤佳)。
5、 具資料蒐集、分析與報告撰寫能力者尤佳。
6、 有學校行政相關工作經驗者、對雙語教育有相關知識者尤佳。
7、 可配合假日(週六、週日)排班及排休制度者。
8、 具抗壓性、溝通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工作項目】
1、 規劃與執行 EMI PD 課程之招生、審核及課務運作,支援線上課程執行。
2、 提供學員教師課程參與支持,負責相關諮詢、學習引導、作業管理及教學科技工具之應用支援。
3、 擔任對外聯繫窗口,處理電話、電子郵件及各類問題回報,維持課務與專案溝通順暢。
4、 規劃與執行會議及學術活動,負責流程設計、行政協調、貴賓接待與現場運作。
5、 蒐集、整理與分析計畫相關資料,並協助成果報告及計畫書撰寫。
6、 辦理計畫經費核銷、財產管理及相關行政庶務。
7、 負責中心官網內容規劃、維運與更新,確保資訊品質與即時性。
8、 配合教育部及相關單位交辦事項。
9、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國立成功大學光復校區修齊大樓

【待遇】
1、 依「國立成功大學專案工作人員待遇支給標準表」
學士級第一級265薪點起敘,每月36,861元
碩士級第一級300薪點起敘,每月41,730元
2、 如有職前年資且符合本校「聘僱人員採計曾任年資提敘薪級原則」,得視計畫需求及經費酌予提敘。
3、 勞健保及年終獎金依相關法令及本校規定辦理。

【起聘日期】
1、 自115年5月中旬起聘,自到職日起算3個月為試用期間,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續予僱用。

【申請資料】請備妥以下電子資料:
1、 最高學歷學位證書(需檢附畢業證書影本,如國外學歷請檢附具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2、 中英文履歷表(含照片、Email、聯絡電話)。
3、 中英文自傳(含工作經歷、年資,工作年資若有中斷請備註原因)。
4、 英檢成績證明文件。
5、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如語言學習或語言教學相關證明)。

【報名方式】
意者請將上述申請資料(序號一至四為必備資料),依序合併成1份PDF檔,於收件截止前email至support@emipd.tw,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EMI PD專案工作
人員-姓名」。應備證明文件未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收件截止】即日起至115年5月10日(週日)下午5時 截止。

【甄選方式】
1、 初審:電子資料審核通過後,將擇優通知面試(初審未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
2、 面試:採全英語進行。

【聯絡電話】06-2757575轉分機52023(徐先生)
備註: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依規定學校不得僱用:
1、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
於該管制期間。
5、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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