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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班修課規定

博士班語言學與外語教學組


畢業學分:30

1.基礎課程:視需要補修大學部及/或碩士班課程,不計入畢業學分。
2.博士班畢業學分:修習碩博或博士班課程至少30學分。
3.博士班資格考:含書單考及專業科目考兩部分
4.學術發表
5.博士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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